南方日報訊 (記者/趙楊 通訊員/陳雲飛)在經歷了服刑、假釋、“消失”脫管之後,日前,42歲的古燕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即將重新收監。古燕某也成為廣東今年首例假釋罪犯被收監執行。
  2007年5月21日,古燕某因犯盜竊罪經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送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2012年4月27日經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獲准假釋,古燕某在梅州市梅縣區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假釋考驗期至2014年8月26日止。但是,從2013年8月開始,古燕某沉迷賭博,不按規定報告活動情況,拒絕進行思想彙報,多次教育拒不改正,又未辦理請假手續與監管單位失去聯繫,連續脫管3個月以上,經多次尋找無果。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科在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檢察監督中,發現了古燕某監管狀況的異常。通過細緻的調查核實,梅縣區檢察院向梅縣區司法局發出撤銷假釋並收監執行的檢察建議。2014年2月24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撤銷假釋並收監執行的裁定。
  鑒於古燕某下落不明,隨時可能再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梅縣區人民檢察院根據《監獄法》對假釋犯收監由公安機關執行的規定,多次到公安機關督辦,建議採取網上追逃、繼續做家屬思想工作及節假日蹲點守候等方式,儘快將犯人抓獲。今年3月27日上午,公安機關將古燕某抓獲,並將其送交看守所羈押,即將押送原監獄繼續服刑。  (原標題:粵今年首例假釋罪犯被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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